防火玻璃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早期在歐洲初次出現的一種建筑安-全玻璃。在本世紀,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,人們的科學技術、物質和精神生活都在飛速地發展。歐洲英、法、德等國家先后制定了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、《建筑物件防火性能測試方法和標準》、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等相關法律法規。
湖南防火玻璃是一種通過物理、化學等工藝加工而成的安.全玻璃,能夠在火災中維持一定的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能。由于其良好的透光性、高強度、能阻擋和控制熱輻射、煙霧、防止火勢蔓延等特性,廣泛應用于各種高層建筑和大型建筑的幕墻、防火隔墻、防火窗、防火門等。
GB/T14924-1993耐火玻璃種類
建筑用防火玻璃可按產品結構分為: GB 15763.1-2001 《建筑用安.全玻璃防火玻璃》。
(1)單層防火玻璃:一種特殊的玻璃,它是一種特殊的玻璃,它具有相應的耐火性。目前,主要產品有:硼硅酸鹽防火玻璃、鋁硅酸鹽防火玻璃、微晶防火玻璃、單片銫鉀防火玻璃、低輻射鍍膜防火玻璃等。
(2)復合防火玻璃(FFB):由兩層或兩層以上的玻璃或一層或更多的玻璃與有機物質混合而成,并符合相應的防火等級的特殊玻璃。產品包括:復合防火玻璃、灌注防火玻璃、夾絲防火玻璃、中空防火玻璃等.
湖南防火玻璃按防火等級劃分:
(1) A級防火玻璃:既能達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能的玻璃,其耐火等級分為Ⅰ、Ⅱ、Ⅲ、Ⅳ四個級別,相應的耐火時間為90分鐘,60分鐘,45分鐘,30分鐘;(2) B級防火玻璃:湖南防火玻璃,其耐火等級可劃分為Ⅰ、Ⅱ、Ⅲ、Ⅳ級,相應的耐火時間為90分鐘、60分鐘、45分鐘、30分鐘。